其他税收法律制度
投稿自宸溦
第四节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
一、资源税
(一)征税范围和税目
(二)纳税人和纳税环节
1.纳税人
(1)资源税的纳税人,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其他海域开发应税资源的单位和个人。
(2)中外合作开采陆上、海上石油资源的企业应依法缴纳资源税。
2.纳税环节
(1)资源税在应税资源产品(以下简称“应税产品”)的销售环节计算缴纳。
(三)应纳税额的计算
1.计税规则和计算公式
(1)资源税实行从价计征或者从量计征。以纳税人开发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为计税依据。
二、烟叶税
(一)征税对象及计征规则
征税对象 晾晒烟叶、烤烟叶
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购烟叶的单位(烟草公司)
计税依据 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=收购价款+价外补贴(收购价款×10%)
适用税率 比例税率为 20%
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=价款总额×税率=收购价款×(1+10%)×20%
(二)征收管理
(1)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购烟叶的当日。
(2)纳税人向烟叶收购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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