投稿自宸溦

第四节 其他税收法律制度

一、资源税

(一)征税范围和税目

(二)纳税人和纳税环节

1.纳税人

(1)资源税的纳税人,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其他海域开发应税资源的单位和个人。

(2)中外合作开采陆上、海上石油资源的企业应依法缴纳资源税。

2.纳税环节

(1)资源税在应税资源产品(以下简称“应税产品”)的销售环节计算缴纳。

(三)应纳税额的计算

1.计税规则和计算公式

(1)资源税实行从价计征或者从量计征。以纳税人开发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为计税依据。

二、烟叶税

(一)征税对象及计征规则

征税对象 晾晒烟叶、烤烟叶

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购烟叶的单位(烟草公司)

计税依据 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=收购价款+价外补贴(收购价款×10%)

适用税率 比例税率为 20%

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=价款总额×税率=收购价款×(1+10%)×20%

(二)征收管理

(1)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购烟叶的当日。

(2)纳税人向烟叶收购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。